为进一步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塑造法院干警良好形象。4月28日,高台法院邀请高台县职业中专李桂红老师为全院干警开展了一场司法礼仪培训。
培训会上,李老师围绕“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言谈谦和,法言法语;威而不怒,严而不粗”的总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运用大量的真实案例,从公务礼仪的含义与功能、对政务礼仪、政务座次、政务宴会、政务办公等方面的礼仪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深入阐述了干警着装打扮、举手投足、言谈话语、待人接物等礼仪的具体要素。
不学礼,无以立。作为法院干警应该注重个人文明修养,以周到的礼仪规范待人处事,体现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参训干警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司法礼仪培训为契机,增强遵守司法礼仪的自觉性、主动性,按照司法礼仪的具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融会贯通,严格对照并改正自身不足,规范工作用语与行为,端正一言一行,注重小事小节,力求通过学好礼仪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改进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