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聚焦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衔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广东省产业职业技能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东莞将职业教育标准纳入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认定具有东莞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每开发认定一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给予 4万-20 万元的开发经费。
在东莞最新发布的技能人才之都2.0版政策体系中,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参考职业或岗位特性、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以及生产方式等要素,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典型工作、关键岗位任务等为依据,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评价标准。
根据《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下称《办法》),开发和认定原则包括针对性、适用性、公益性、效益性。具体而言,开发和认定围绕东莞市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以提升劳动力素质、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能满足用人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劳动实际需求,兼顾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用人单位等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教学和技能评价需要。
此外,开发与认定须以服务企业和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开发就业需求量大、可行性强的项目,重点满足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需要,充分发挥相关培训评价标准的社会效益,切实用于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为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及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就业创业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开发与认定范围包括4类项目
根据《办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中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或技能单元,以及国家发布的新职业;规模以上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服务需要,面向本企业员工开展的技能培训与评价项目。包含以下四类:
(一)承接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工种)标准和题库的开发与升级等任务;
(二)开发适应东莞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变革需求且未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含题库);国家已有职业技能标准的,结合东莞市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特殊要求,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含题库);
(三)开发满足东莞市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以及其他行业紧缺急需,且未有的专项职业能力;
(四)认定东莞市已实施使用的、完善的,且省、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目录未有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为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依托和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开发认定
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开发中,开发单位包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认定?根据《办法》,申请单位包括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组织、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及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含分基地所在单位)。申请单位须具有已实施使用的、较完善的培训课程及考核规范。
就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而言,认定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新职业、专项职业能力或技能单元等;规模以上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服务需要,面向本企业员工开展的技能培训项目。
【撰文】龚菊 龚名扬 章倩倩
【图片】龚名扬
【作者】 龚菊 龚名扬 章倩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