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周纯)今天,三湘都市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进一步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促进城乡全体劳动者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涉及33个职业(工种),最高补贴3200元
《通知》明确了补贴职业(工种)范围及标准,对16个“三高四新”战略、10个吸纳和稳定就业、7个农村技能人才培养等重点类职业(工种),及其他属于实施补贴范围的职业(工种)按标准给予相应补贴,最高补贴3200元。
此外,还设置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按照所属职业(工种)对应的上述四种类别职业(工种),分别给予700元、500元、400元、300元的培训补贴。
关于组织培训标准,《通知》要求,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初级、中级班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高级工培训每班不超过40人,技师及高级技师培训原则上按照每班不超过30人。此外,根据职业中类标准要求、等级水平、补贴标准等确定培训了学时。
特色工种还可申请上浮补贴标准
记者了解到,各市州人社部门还可以在补贴标准目录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五好园区”建设、促进受疫情影响地区稳定就业和劳务品牌,制定以地方重点(特色)工种为主的补充目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上浮补贴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作为职业培训主体,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要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开班备案前30天发布开班计划、提交办班备案申请、落实教学课程课时、完成评价鉴定或结业考核、推荐就业或学员反馈全流程。
一审:黄娟
二审:彭治国
三审:周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