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出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0年,全省培训25万人次,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十四五”期间,全省培训累计130万人次,努力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劳动者。
主要针对9类就业创业重点群体
1.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提升技能,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能力。
2.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春潮行动”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远程培训,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3.实施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通过项目制方式向各地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4.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推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
5.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依托技工院校,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6.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军人退役后可选择享受一次免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鼓励职业院校吸纳适龄退役军人入学,并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7.实施技能脱贫攻坚行动。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实施“雨露计划”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推进实施项目制培训和扶贫载体以工代训,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生活费补贴。
8.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以初次就业为目标的就业技能培训和以稳定就业为目标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9.实施回归社会特别培训计划。对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
实行多元化评价技能人才
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积极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和动态聘用。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评价质量的监管。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机制,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报告制度,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定期编制质量报告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者可凭技能提升待遇
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
各地区要将技能人才落户、学习进修等政策纳入本地区人才总体政策统筹考虑,推进技能人才平等享受待遇。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含企业自主评定的工匠技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注重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标准落实补贴政策。
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实施重点工程,注重培养以辽宁工匠为代表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战略储备新型高技能人才。加强国际交流,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出国(境)培训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计划。重点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通过技能大师工作室(站)自主带徒传技。
辽宁日报 王众心
新媒体编辑:王众心 张艺凡 张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