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证券从业考试!水平测试与培训新规出台,明确业务培训抵扣或增加学时4种情形,明确报名条件
自2022年3月中证协宣布研究起草《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至今,仅过去4个月时间,新规即落地实施。
由中证协制定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细则》、《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自7月8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样由中证协制定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大纲(2022)》,现予发布。同时,《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4)》废止。
这也意味着证券业将迎来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时代,从业人员考试退出历史舞台。
培训细则旨在提高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规范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其中,明确规定了中证协组织培训的8项具体职责和证券公司管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的7项具体职责。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情形下,存在抵免学时或减少学时以及不同程度增加学时的情况。
水平评价测试细则明确了报名参加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的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据此,本专科在校生已经不再具有报名资格,应届生且拿到券商等录用通知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硕士在校生仍可报名。另外,协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根据培训细则,中证协制定并发布培训大纲,对培训内容提出指导性要求。协会会根据《培训大纲》的培训课程, 供从业人员选择学习。新发布的培训大纲主要分别为3大类别,即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参考内容;法律法规参考内容;专业技能参考内容。这3大类别的培训内容还各自划分出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
明确业务培训抵扣或增加学时4种具体情形
整体来看,《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细则》总则中,首先指出制定本细则是为提高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以及规范培训工作。该培训细则指出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宏观政策、职业道德及与所从事证券业务相关的理论、专业技能等。
培训组织方面,对于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中证协组织培训的具体职责共8项:制定培训规则;制定培训大纲和教材;组织和实施业务培训;建立培训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工作交流;管理培训信息;宣传、检查和监督培训情况;建立培训师资库以及其他与培训有关的工作。
同时,该细则明确了证券公司管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的7项具体职责,具体包括:建立培训制度,将培训纳入从业人员考核;按照协会制定的培训大纲组织实施培训;记录和核查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情况;向协会报送从业人员培训信息;向协会推荐优秀培训师资;配合协会对行业培训情况的检查、监督;协会认为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的培训要求内容共计7条细则。对培训的机构、时长、周期以及对从业人员减少或增加学时要求的4种具体情形、抵免从业人员所在培训周期内的培训学时的2种具体情形进行了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细则所称每学时为45分钟。经梳理,有3种情形可抵免学时或减少学时:
一)当接受与证券业务相关的会计、法律、金融等专业教育获得学位的,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或特许金融分析师职业资格的,当年每项可以抵免5学时,总计抵免不超过10学时;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教材编写、命题审卷、培训课程研发等项目,或者其他为行业发展、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年可以抵免5学时,不累计计算。
三)在证券公司持续从事证券业务10年以上,且不存在效力期限内违法失信信息或者其他负面执业声誉信息,无须证券公司验证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在培训周期内减少5学时培训。
同时有3种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增加相应学时:
一)存在效力期限内违法失信信息或其他负面执业声誉信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被行业自律组织实施纪律处分、自律管理措施的除外),或者需要证券公司验证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在培训周期内增加5学时培训。
二)存在效力期限内被行业自律组织实施自律管理措施等违法失信信息的,在培训周期内增加30学时培训。
三)存在效力期限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行业自律组织实施纪律处分等违法失信信息的,在培训周期内增加45学时培训。
第四章信息管理,主要涉及证券公司培训信息的报送,规定了报送信息内容和报送限期等。第五章的培训管理,则主要明确了证券公司的督促责任,以及应该配合协会监督检查和调查。
明确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报名条件
根据新规要求,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包括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含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证券分析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值得注意的是,报名参加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且具有三十六个月以上工作经历;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证券行业机构已开具录用通知的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等人员。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便意味着,本专科在校生已经不再具有报名资格,应届生且拿到券商等录用通知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硕士在校生仍可报名。
协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并相应采取取消当场成绩、取消当次全部测试成绩、禁止一定期限内参加测试以及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等措施,上述违规信息将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存在严重违规和特别严重违规而被采取纪律处分措施的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协会可对其减轻6个月或者12个月的纪律处分:
一)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已经采取降薪、降职、扣除奖金等内部问责措施的,协会原则上可对其减轻六个月的纪律处分;
二)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采取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内部问责措施的,协会原则上可对其减轻十二个月的纪律处分。
另外,参与组织测试的证券行业机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考点出现大面积混乱或作弊现象严重,严重影响测试的,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采取自律措施。
培训大纲明确哪些内容?明确六方面财富管理课程
根据上述培训细则,中证协制定并发布培训大纲,对培训内容提出指导性要求。协会会根据《培训大纲》的培训课程, 供从业人员选择学习。
新发布的培训大纲主要分别为3大类别,即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参考内容;法律法规参考内容;专业技能参考内容。这3大类别的培训内容还各自划分出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
首先是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参考内容,分为5个一级目录,分别为加强党的建设、证券行业文化建设、执业行为基本准则、对待客户和对待服务机构。
再者是法律法规参考内容,分为3个一级目录,分别为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管理类规则;业务类规则。
学习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目的在于,掌握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组成,主要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沿革、立法宗旨、具体规定、重要条文解读及其调整对象相关的市场实践等。
管理类规则下有6个二级目录,分别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反洗钱、全面风险管理、投资者保护与适当性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
信息技术管理上,新发布的培训大纲列出了10大相关法规,具体包括:
1)《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2)《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3)《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 ;
4)《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托管基本要求 》;
5)《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6)《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 》;
7)《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
8)《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9)《证券公司参与支付业务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10)《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规范》。
另外,业务类规则下有9个二级目录,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最后是专业技能参考内容,分为3个一级目录,分别为新产品、新业务和理论与技术。
新产品主要包括股权类产品、债权类产品、衍生类产品、资管类产品、货币相关产品的创新。
新业务下分为8个二级目录,分别为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金融科技、财富管理、场外业务、跨境业务及其他。
其中,财富管理课程主要包括6个方面:
1)境外金融市场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模式及经验
2)我国证券公司传统经纪业务的转型要求
3)零售客户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
4)财富管理业务中的资产配置、投资组合方法
5)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模式借鉴
6)我国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探索及展望
新业务和理论与技术的内容,则主要由5个二级目录组成,分别为: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资本市场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
2)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资本市场工作,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
3)经济、金融相关理论、政策与新技术;
4)国际金融监管相关理论与实践;
5)资本市场与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源自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