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是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缓解技能人才短缺、
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
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有重要的意义。
5月20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提高就业质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和强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据介绍,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支知识性、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新闻发布会现场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可概括为20个字:
构建体系、理顺职能、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提升能力。
一、
构建体系
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实现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覆盖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二、
理顺职能
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实现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覆盖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三、
完善机制
1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发展机制。发挥市场配置培训资源决定作用,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
2
建立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培训结果进行全方位监管。
3
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通过完善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指导推动企业、行业协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并落实待遇。
4
完善技能提升激励机制。打破技能人才评价中年龄、学历、资历、身份和比例等限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支持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成长通道,鼓励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比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的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免除理论考试。对学校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培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且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学校相应补贴。
四、
突出重点
重点实施四大培训
↓↓↓
一是围绕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和部分群体回归社会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工业高质量发展、数字广西等重大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教深度融合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体系。
三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对“高精尖缺”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力度。
四是全面推进创业创新培训。以有创业意愿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着重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就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加大对劳动者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同时,将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贯穿培训始终。这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基础和支撑。
五、
提升能力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是“互联网+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建设。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重点是突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教精准对接、深度融合。
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重点是加强实训培训基地建设,推进技术技能合作与交流。
《实施意见》是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里程碑式的文件,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技能培训的纲领性文件。下一阶段,广西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体制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围绕重点群体,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来源:广西新闻网记者 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