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有关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保障重点领域技能人才供给,助推“技能甘肃”建设,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每个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以实际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为基数,给予不超过50万元培训补贴,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
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主要针对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产业集群建设急需技能人才,各地特色产业(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劳务品牌培树)壮大需要的紧缺人才。重点产业、产业集群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对象应为各市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岗职工(关键技术岗位优先考虑)。特色产业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对象应为具有该产业工作(生产)经历,有创业意识及能力,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劳动者。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对象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特色产业可放宽至50周岁。
《通知》要求
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由各市州负责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在甘单位、省属企业等根据本行业产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需求,积极向市州人社部门申报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各市州人社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申报,适时组织集中遴选确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