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养贷算诈骗罪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贷养贷算诈骗罪吗”的解答如下:
校园贷诈骗的罪形式,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针对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通过给学生提供资金,进行诈骗,还有通过职业培训,签订培训合同,诱导学生受骗,还有通过通过照片担保,勒索钱财,冒充大学生进行诈骗,利用网络进行远程诈骗。通过招聘诈骗。
校园贷诈骗罪的形式有哪些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校园消费金融的实际需求,许多金融平台(P2P等)、民间小贷公司等机构趁势而入,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于是各种“校园贷”应运而生,在全国各大校园风靡一时。
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金融平台,在给学生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滋生诸如“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维权意识不强,“校园贷”违法犯罪给学生的心理、精神造成极大伤害,一些学生因此辍学,个别甚至自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校园贷”诈骗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
一种是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
还有一种更为极端的,要求学生提供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此威胁,勒索钱财。
具体方法为:
1、冒充大学生进行诈骗。假冒大学生行骗,骗子多是几个人配合,自称是大学生,多以自己银行卡被吞、包被盗或是同学走散无钱返校为由,利用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涉世未深、单纯善良、容易同情的特点进行诈骗:冒充高校老师或是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该类诈骗分子往往年龄偏大,衣着讲究,对学校情况了如指掌,利用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勤工俭学心切的弱点作案。
2、利用银行账户进行远程诈骗。诈骗分子通过某些途径了解大学生的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等信息,通过电话进行诈骗,诈骗分子多以大学生患病或遭受严重伤害的理由,利用学生家长恐慌急切的心理实施诈骗,并要求家长尽快将所要费用汇入其指定账户,此类诈骗数额一般较大,易于得手,且较难侦破。
3、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教师和学生上当受骗。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却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同学借款补洞,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4、招聘诈骗。利用大学生找工作心切,以网上兼职工作待遇优惠,工作轻松自由为诱饵,特别是针对女学生实施诈骗,有的被骗求职报名费、中介费;有的被骗“保证金”“保密费”,有的甚至被骗进入传销组织或是卖淫组织限制人身自由,还有“刷信誉”被骗的等情况。
5、一些骗子利用教师、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办公室、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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