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替考 两小伙被处罚金
苏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黎蔚)90后小伙李某代同事苑某参加自学考试,结果,他和苑某双双触犯了代替考试罪。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七年来,苑某一直在报考江苏成人自学高考,但始终没有考上。于是,他找了单位里英语水平不错的李某专门补习英语,并请求李某代他去考英语。去年10月23日下午,李某持苑某的相关考试证件,冒充苑某在昆山市城北中学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科目考试。在考场里,监考老师很快发现证件照片与李某本人长相不符。等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李某移交给了警方。随后,苑某到案。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苑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苑某和李某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且系共同犯罪。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苑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罚金三千元;苑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