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提升,报名保过,不过可以退款……”这是一家名“博学教育”的培训机构向学员作出的承诺。不过,还没等验证是否能真的拿到学历文凭,这家机构就“人间蒸发”了,不仅学历没得到提升,甚至有学员还为这笔“学费”背上了数千元的贷款。3月2日,记者获悉,部分学员已经向警方报案求助。
事件:培训机构报名考文凭 学员背上贷款
“我在博学教育报名自考,想进行学历提升,没想到他们却跑路了。”刘女士向北青报记者爆料说,她是大专文凭,想进行学历提升,于是就在2018年9月与“博学教育”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对方承诺只要花一万多元,就能在一年半左右拿到自考本科文凭,心动之下就报了名。没想到只参加了一次考试,这个机构就跑路了。
刘女士说,她报名时听从业务员劝说,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一个名叫“海米管家”的APP上办理了1万余元的贷款。“共12期,每个月还一次,现在这个机构没了,不知道应不应该继续还款。”
而比刘女士更闹心的是郝女士,她交了学费后,甚至连一次考试都没参加。据其介绍,她是2018年11月 28日,通过QQ空间联络上的工作人员。在所谓“老师”的劝说下,她报了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自考专业,说考试合格后会赠送学士学位。“最终收费7480元,微信支付了10%的首付748元,剩下的6732元通过一个名叫‘分付君’的APP办理了12期分期付款。”
郝女士说,2019年1月12日早上,她听说了博学教育疑似跑路的消息后,就联系业务员,对方当时还坚称只是搬家不会跑路。而到2月13日,郝女士发现,这家公司电话打不通了,销售员和办理分期付款的业务员均联系不上。“现在这笔贷款是不是应该继续还款,我也闹不明白,若不还款害怕征信受到影响。”
与上述两位学员不同的是,雷先生作为该机构的老学员,从2017年就报名攻读了本科学历,业务员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全部保过,一年半左右就能拿到证书,过不了可以全额退款。他们还承诺如果存在欺骗行为,可以拿合同去法院起诉索赔。
“现在时间快到了,他们却跑路了。”雷先生说。
调查:失联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月2日,北青报记者来到位于SOHO现代城的博学教育办公地发现,这家公司大门紧闭,已经空无一人。一名在楼内上班的其他公司员工称,已经有很多天没有见到这家公司的人,但是有不少受害者前来查看情况。记者发现玻璃门上留有一个微信号,希望其他受害者看到后联系。
“我们组建了两个群,有四五百名受害者,正在联合维权。”一名学员称,大家除了向媒体反映外,还到建外派出所、经侦部门等寻求报案,“很多人在警方那儿留下了自己的材料,正在等通知或者警方的调查结果。”
北青报记者根据受害者提供的博学教育“老师”、经理甚至法人代表等的联系方式逐一拨打,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已经停机。
此外,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博学(北京)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已经于2月12日被朝阳工商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最终受益人为“陈志”,而相关联的名为“北京博学国际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陈志”的公司,也于2月26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两家公司均因“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该名录。
记者注意到,博学教育被工商部门允许的是组织活动、文化交流等,“北京博学国际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能够和教育挂钩的也只是教育咨询、文化咨询等,根本没有教育培训的许可事项,而且工商部门对“北京博学国际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别注明不得发放贷款等。
3月3日下午,记者拨打为刘女士提供借贷的海米管家平台固定电话,这个归属地显示为重庆的号码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海米管家APP的页面显示,因为系统升级,扫码还款方式暂停使用,使用微信和支付宝等均无法还款,要求用户选择其他方式还款。
另一名学员郝女士使用分付君贷款,分付君的400电话以及帮助郝女士贷款的博学教育吕姓工作人员手机同样无人接听。
说法:“保过协议”已经违法 借款协议还需履行
针对保过班并不能保过以及博学教育跑路等涉及的法律问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认为,考试保过协议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培训机构需要承担全部退费责任。
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案例中出现的情况就是属于因过度宣传和虚假承诺,违反法律规定,应全额退费的无效合同。在合同约定上,公司承诺提供考题和保证通过的方式,这是法律禁止的情形,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学员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培训费。如果培训机构的“老师”真有手段帮学生“保过”,那么这可能意味着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需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
周律师提醒考生应在正规的培训班参加学习,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受害者可以持有效证据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
周律师说,贷款是一个独立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借贷手续之后学员就必须还款,因为学员向贷款公司借钱,贷款公司已经把钱支付到培训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学员需要向金融机构还钱,然后再向教育机构去追责。另外,如果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金融公司只是跟教育机构两方勾结在一起进行违规操作甚至诈骗,那么学员可以主张不还,要立即去法院起诉,对培训机构的账号予以冻结,还可以向警方报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