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加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等集中性培训活动。
2. 参加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科研机构、师范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
3. 参加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科研机构、师范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组织的在线、远程教育、自学等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
4. 参加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竞赛、教育科研活动、教学比赛等活动。
5. 参加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学术会议、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6. 参加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实践活动、教学观摩、教研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