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等。
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中共中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召集。“中央全会”通常的议程是:听取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等等。
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3、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4、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5、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需要成立的临时性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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