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辅导班相当于是设立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
(1)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有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后,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等主管机关审批。履行审批手续的具体程序大致为:
1、提出申请;按设置标准载明有关事项;
2、由审批机关进行审核,包括到办学场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3、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由于辅导班人数通常比较小,也难以被认定为真正的教育机构,所以目前还处于法律空白状态,也有一些辅导班实际上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这种情况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主要是如果一旦发生有什么学生的意外情况,家长投诉的话,是肯定会被取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