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务人员办企业,违规!
大政策是违规的,开办培训班和办企业,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第二职业。按照规定肯定是违规的,但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少体校篮球教练也需要生活,开个培训班怎么了?怎么了?
好,分析一下!
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2010年1月18日起施行)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不违规
在职少体校性质。如果是民办学校,并且学校也没有私自办理培训班的相关规定,我觉得就不违规。
办学时间。在周末课余时间,不妨碍正常上课的情况下,我觉得也不违规。
办学对象。办学如果是面向整个社会,类似培训学校之类的,我觉得就不违规。但如果只是培训自己体校学生为主要对象,我觉得就违规。
授课内容。如果授课内容和体校授课内容基本一样,就不违规。如果开小灶,在学校不讲,课后培训班讲,那就是大大的违规。
总结:
老师也是人。如今社会消费太高,
老师在不违反规定,不违背师德的情况下,开个篮球培训班,我觉得不违规。毕竟人人都要生存。
PS:
我相信所有篮球爱好者的心胸都是开阔的!
篮球让我们相遇、相识、相知,让我们携手走进了**殿堂!
篮球爱好者中,不会出现有违师德的篮球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