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人才工作新论断新要求,围绕“乡愁故里、生态盘龙、美丽家园”发展目标整体布局,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着力破解人才瓶颈制约,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
二、总体目标
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发展目标,构建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框架,完善乡村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乡村人才,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力争2021年,引进和培育1名以上高端领军人才,5名以上创业创新人才,1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建成总量倍增、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重点抓好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乡土文化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建设。
1.产业领军人才。围绕产业兴旺要求,建设一支善于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渠道开发乡村资源,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领军人才队伍。
2.经营管理人才。围绕生活富裕要求,建设一支善于推进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服务业发展,以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生产能手、农业职业经理人、旅游从业人员、电商发展人才为主体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生态宜居要求,建设一支善于推进乡村现代化建设,在农技推广、乡村教育、乡村医疗、法律服务、规划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具有专业技能或素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4.乡土文化人才。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建设一支善于传承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以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为主体的乡土文化人才队伍。
5.乡村治理人才。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村务工作者、驻村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广泛参与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
四、政策措施
(一)人才引进
1.产业领军人才。对接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人才需求,按照“领军人才 创新团队 优质项目”模式,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到盘龙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合作,项目或技术在盘龙落地转化。
2.经营管理人才。鼓励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参与乡村旅游、休闲创意农业、特色民宿、精品农家乐、特色旅游商品、乡村文某某、社区营造等新业态的开发运营,每年重点扶持1个人才团队。
3.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到盘龙创业创新,鼓励与县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
4.农业科技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盘龙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创业服务。
5.鼓励乡村创业创新。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发挥自身技术、信息、资本优势,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中医药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创意型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
6.鼓励离岗创新创业。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
7.鼓励青年人才返乡下乡。当选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三年后,经考核合格,可确认为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享受村务(社区)工作者相应经济待遇和参加我县事业干部公开招聘考试相应优惠政策。
(二)人才培养
1.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一批综合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30名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种养大户和技术能手。加大蜜柚、果蔬、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草药的种植加工技术人才开发力度,培养10名县乡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
2.农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进农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将涉农企业主或管理人员纳入县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对象,依托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发展职业经理人队伍。鼓励涉农企业人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3.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开展现代农业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和相关工种(岗位)职业资格认证等人才评价工作。加强主导产业的农技推广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对农技推广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比例给予适当倾斜。鼓励采取以赛代评、以赛促评的方式评价乡土人才,支持行业协会、同业公会、龙头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在涉农产业、本土特色产业等技能竞赛中表现优秀的乡土人才,经主管部门认定,授予“盘龙镇技术能手”称号,纳入县乡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4.乡村人才评选。2021年开展一次镇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从当年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返乡下乡人员、本土优秀乡村人才中评选5-10名,授予“盘龙镇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纳入盘龙镇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三)平台建设
1.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园、农业规模种养基地、农产品示范基地、县级美丽乡村等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创新条件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2.扶持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充分利用古某某、老厂房、旧仓库、传统院落等资源,改造建成一批新型众创空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科技专项资金列支。
3.鼓励发展农村电商。鼓励本地电商企业销售本地农副产品,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我镇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或农副产品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4.搭建人才交流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在我镇举办有影响力的,符合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方向的高端论坛及人才、科技、文化等交流活动,促进人才、项目、资金、技术对接。
(四)公共服务
1.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为乡村创业创新人才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
2.优先为我镇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创业创新项目安排科技立项、涉林设施项目,以及水利、交通、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3.做好返乡下乡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返乡下乡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
4.将持有本县居住证(暂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医疗保险的返乡下乡人员子女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返乡下乡人员子女可安排在创业地所在学校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乡村人才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党建办统筹协调,农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上下联动推进。强化镇级统筹部署、村社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效推进。开展乡村人才振兴计划情况,纳入党建述职、人才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3.强化激励引导。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乡村人才制度,畅通乡村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对贡献大、认可度高的乡村人才,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镇、村(社区)班子人选。
4.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乡村人才作品、产品的版权保护,切实维护乡村人才合法权益。积极宣传乡村人才先进典型和创业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和支持乡村人才发展的氛围,打造乡村人才工作品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集聚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