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边州职业培训工作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州现有人社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113家,其中公办17家,技工院校6家。其中,定点57家,承担着全州劳动者素质培训任务,其余多为社会化培训。培训专业(工种)集中在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计算机操作员、电焊工、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按摩师、汽车维修工、家用电器维修工等通用工种。国家统一鉴定的新职业培训与鉴定工作主要集中在心理咨询师、商务策划师、秘书、公共营养师、职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少数几个职业(工种)。
从数量上看,州本级、延吉、敦化、汪清、珲春相对较多,其它县市少,其中州审批32家,延吉33家,敦化18家,汪清12家,珲春9家,其它县(市)各有2-3家,区域发展不平衡。
从规模上看,绝大多数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就业范围在本地,生源相当有限,严重制约了培训规模的扩大。
从培训职业(工种)来看,近一半培训机构是单一通用近饱和工种,只有数家培训机构开展新职业工种培训,就业前景不明朗。
从鉴定的层次上看,大多集中在初、中级,高级工、技师乃至高级技师少之又少。
从内部管理上看,缺乏长远规划,投入不足,维持现状。档案不健全,招生就业不规范,师资力量匮乏,履约能力不强,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从就业上看,我州参加培训与鉴定的人员还是以出国打工和外省市就业居多,流失的多,引进的少。
从发展前景看,我州从2019年146家培训机构减少到如今的113家,其中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仅是保留资质,已无法开展招生和教学,处于濒临停业的尴尬局面。
从监督管理上看,还停留在过去人盯人方式,专业人员少,信息化程度不高,电子监控设备使用率低,业务检查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归结起来,就是机构总量少,规模小,运行模式陈旧,管理手段粗放,投入机制不完善,就业效果不明显。
出现这些问题原因很多,既有体制机制因素,也有观念认识差异。实事求是地讲,通过这些年开展的劳动者素质培训,大量的劳动者走上了新的就业创业岗位,为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劳动者生活质量提高发挥了巨大的不可替代作用。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建立在传统的粗放的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职业培训与现代的集约的市场及企业需求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和不适应。表现在:
1、作为定点培训机构,面对生员大量流失、日益严格的资金管理以及变化的企业和市场需求,本应该对市场具有灵敏的捕捉能力进而做相应的改变和调整,但受传统思维惯力影响和目光所限,仍坚持固有的观念和运行模式,产生了困惑。
2、作为企业,需要的技能人才找不到,好的政策享受不了,只能自己拿钱聘请或培训所需技能人才,产生了困惑。
3、作为培训监管部门,过去是只要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什么办法都可以用,甚至自己出钱请人参加培训。现在没有指令性任务了,怎么干、干什么、干多少产生了困惑。
4、作为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一方面,想通过学习技能增加就业或更高质量就业却因为没有培训工种无法实现;另一方面,一些培训工种处于就业和提高生活技艺质量之间,比如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生活技艺功能甚至大于就业功能,由此产生了困惑。
要破解这些问题和困惑,说到底必须回答两个问题。一是干不干?二是怎么干?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务院改革政策措施当中明确提出建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思路和办法。地方经济发展,企业和社会需求,群众的愿望,部门工作职责都要求从事培训工作的同志必须树立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的开展工作。职业培训项目招投标办法正是为了解决怎么干而出炉的。它是在总结我州多年培训工作实践经验包括惨痛教训并借鉴了其它省市相关办法基础上形成的。
二、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解决如何做实培训工作的问题
一是调整工作思路。就是摒弃过去那种不考虑就业需求开展的培训,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开展的培训,为获得政绩和利益开展的培训。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机制,使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就业技能培训,使每个企业职工都能得到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创业者都能参加创业培训。搞好岗位需求情况调查和培训后人员的就业状况调查,以此研判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补贴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是坚持就业引导培训。坚持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转移就业能力为目的,一切围绕就业,一切服务就业,一切为了就业,不就业,不培训。推行就业导向培训模式。全面实行校企合作,创新培训方法,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培训。强化实训实习,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于那些培训质量好,就业成功率高的培训机构除给予表彰奖励外,还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引导其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形成职业培训产业化,集成化。对于培训职业(工种)雷同、经营不景气的小型培训机构给予必要的整合。对于视野狭隘,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培训质量和办学规范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坚决取缔。要科学设置职业(工种),不能只在通用工种上做文章,力争提高职业培训层次,提高就业水平。
三是规范培训行为。按照“五统一”要求(统一培训条件;统一档案装订模式;统一培训流程;统一不开办培训工种;统一培训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
大力提高职业培训教师的教学水平。要引进、聘用各界的优秀人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现有培训教师的知识更新提高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提高从事职业培训教师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使从事职业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产生优越感,能够安心从教,能够尽所能向学员传授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
严禁超范围、擅自扩大规模进行培训。对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监管。一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立即取消其培训资格,收回其违纪、违法所得补贴资金,并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格培训规程。严格按照职业培训项目招投标办法规定的工作流程去做。认真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严格审核开班申请材料。主要审核开班计划、课程安排和培训人员名册。加强培训过程监管。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网上评议等方式,加强社会对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的监督。健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日常管理制度。坚持使用就业信息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学员重复信息的核查,防止冒领、重复申领补贴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开展培训效果考核。定期对职业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分析,正确判断职业培训工作形势,研究对策办法。
三、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是解决培训工作效率低下的有效途径
职业培训项目招投标办法内容广泛,涵盖了整个培训工作全过程。完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这个办法,核心有两条:一是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适用于州内所有符合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打破了过去以地域划分的界限。二是培训就业原则,培训目的、动机、内容、方法都围绕就业进行。无论是培训前的用工需求调查,还是培训中的教学实践,到培训后的推荐就业,始终贯彻就业优先原则。
职业培训项目招投标办法要求并促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通过加强管理,引导培训学校瞄准市场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改进实践教学环节,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有助于实现以下方面的转变:
1、理念上由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解决培训目的。岗位需求倒逼培训工种和岗位设置,培训方向与劳动力需求相一致,学生与用人单位衔接。切实解决为谁干问题。
2、手段上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管理更加科学。赋予民办培训机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竞争优胜劣汰机制,消除人为因素影响。打破区域界限,促进培训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最大限度满足需求多样性问题。
3、制度上由无序向有序转变。改变过去只注重培训需求,忽视就业需求;只注重培训数量,忽视培训质量;只注重资金投入,忽视就业成功率问题。切实解决培训资源耗费很大,但资金使用效率低、就业成功率不高的低水平、重复性怪圈。真正走上“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良性循环轨道。
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职业培训项目招投标办法只是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在培训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机制,创新多元主体参与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路径,切实提高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项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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