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融入、全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规范程序、创新方式,实现监督“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重点推动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细则》,系统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3000余份案卷抽查45份进行互评检查,评出优秀案卷11份。
二是拓宽渠道、延伸触角,实现监督“全融入”。制定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对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加大了对违法办学、制假售假、危险生产以及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捕鱼采砂等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严格执法权规范文明行使。
三是加强指导、强化保障,实现监督“全规范”。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主体重新认定、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集中开展执法人员换发证和新办证工作,2021年新办执法证130人,监督证8人,办证街镇综合执法证40人。开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核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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