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方案
导师制的实施一年为一个周期,导师评聘、学员推荐每年为一届。导师的评聘和学员的推荐要覆盖义务阶段各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的名额可相对增加。导师与学员的师生关系,非经领导小组不得确认或解除。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与导师学员结对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集中培训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施,每学年不少于2天。主要聘请专家进行培训,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分散培训由各教学点教务员负责实施,每学期1次,每次不少于1天。主要组织学科导师和学员开展教法学法研讨、交流,进行课堂教学展示、汇报,提高学员教学实践能力,发挥示范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