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佳律师
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居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该居间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