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机构的组织设置
一、主席团
主席团设名誉主席一名、名誉副主席两名,选举出4名与名誉主席和副主席(共七人)共同组成主席团
二、常务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
1.常务主席和副主席
提名3个候选人,最后竟常委会选举产生常务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
第三名副主席由选举产生的常务主席和副主席共同决定,但需提交常委会,通过确认。
三、监察部
1.成员产生方式:由各部门抽调1-2名人员,但须在其原部门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共八人组成);
2.监察部组织结构:各成员不分隶属,权利平等,但设总负责人一名,其负责协调监察工作、统计监察情况,并将情况向常务主席定期汇报;
四、办公室
1.人员设置: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并在其下设财务组、采购组和组织组,各个组分别设立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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